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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洲统一专利(UP)与统一效力请求

在欧洲专利授权基础上评估并请求统一效力,结合目标市场规划保护范围与维护安排

欧洲统一专利(UP)与统一效力请求

统一专利建立在欧洲专利局授予的欧洲专利基础上。授权前仍按欧洲专利申请程序进行,符合条件后请求统一效力,并非另行提交一套独立的统一专利实质申请。

项目选择

硕力与欧洲专业机构结合目标市场、预期维护年限、费用和争议风险,比较统一效力与传统国家生效安排。覆盖地域取决于适用制度及登记时情况,不能理解为覆盖全部欧洲国家。

办理重点

在授权前核对权利人、权利要求和目标地区,提前准备翻译及程序文件。欧洲专利局规定统一效力请求有较短期限,应在授权前完成决策,具体计算由承办机构核对。

准备与交付

提供欧洲申请号、授权相关通知、权利人信息、目标市场及预算。按约定形成选择建议、请求文件、提交及登记记录,并说明后续维护安排。

官方依据

欧洲专利局统一专利介绍:https://www.epo.org/en/applying/european/unitary/unitary-patent 。请求规则:https://www.epo.org/en/legal/guidelines-epc/2026/c_v_2_1.html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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