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议在对外公开前,由研发、项目负责人及知识产权人员共同核对拟公开内容、权属、保密义务和申请计划。公开范围不只是论文正文,还可能包括补充材料、海报、样品、演示视频、会议交流及可下载文件。
先核对保护安排
识别尚未申请的技术方案和新增改进,确认哪些内容需要及时申请,哪些应保留为技术秘密。申请文件也应充分覆盖拟公开的具体方案,不能仅凭“已经有一件相关专利”就认为全部内容受到保护。
再核对公开权限
检查合作研发、委托项目和资助文件中的发表、保密与权属约定;涉及合作方或第三方资料时,确认是否具有披露权限。明确最终公开版本、批准人、日期及实际发布记录。
已经公开怎么办
及时整理公开时间、方式、受众、内容及访问条件,交由专业人员判断影响。专利法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情形有特定条件,不能预设普通论文、商业展会或网络发布都适用。不同国家的规则也可能不同。
相关案例:上海硅酸盐所科研项目专利挖掘 https://www.shuonee.com/case/detail/57.html
资料依据:硕力知识库《研发人员在公开论文、展会、路演、招投标前必须完成哪些审查》。法律参考:《专利法》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四条 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0/11/23/art_97_155167.html
整理:硕力知识产权,2026年9月26日。